永生者的悲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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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名编剧杰洛米·贝斯拜在临终前,于病榻上写就了《这个男人来自地球》。片中的主角,约翰·长者(John·Oldman)是一位活到了当代的穴居人。这位永生者为了避免他人知晓自己的身份,每隔十年左右就离开当前的圈子,更姓改名,开始一段新的人生。过去圈子里的人,在漫长的时间中渐渐衰老死去,与他不会再相逢。于是,当被问及一天,一年,甚至一个世纪在他心中意味着什么时,他带着有些悲伤却又木然的眼神回答道:

“Turbulence. I meet someone, learn their name,say a word, they’re gone. Others come like waves. Rise, fall. Ripples in awheat field, blown by the wind.”

(动荡。我遇到一些人,知道他们的名字,聊了两句天,他们就死去了。其它人只如潮起潮落,如风吹过的麦浪。)

尤瓦尔·赫拉利的《人类简史》里提到这样一种观点:现代社会的种种发明,虽然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,却也加速了我们的步调,搞得我们总是忙忙碌碌,焦躁不安。在这样的加速下,一些人为了求学,工作,忙不迭地从一处赶到另一处,抛下过去的圈子,走向新的人生。因为平日忙碌,他们无暇与故人联络,久而久之便也生疏了。即使再度相逢,也因为相别甚久,生活状态相异,而缺少共同语言,形同陌路。在他们的脑海里,那些旧友的印象虽还存在,但这些印象与眼前的人显然不同。可以说,他们心中的那个人已经死去了。剩下的只是一个名字,一段回忆。和约翰·长者相比,这些人虽然没有经历一万四千年的岁月,却也体味着同样的悲哀……

以上这番话,是一位旧友在学校边的咖啡厅对我说的。算来我俩也有四、五年未见了。因为专业相近,又都爱好文学,总算还有些共同话题,不至于陷入他所谓的“形同陌路”的状态。午后的咖啡厅气氛慵懒。我们坐在靠近窗边的位置,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桌上,虽然对冬日的温度并无改善,却也让人感到几分温暖。大概是工作日的原因,除了我俩,店里只有一对情侣。店员百无聊赖地站在柜台后,怔怔地注视着门外的人流。

我们曾经是这家咖啡厅的熟客。上大学时,我俩住在同一个宿舍楼,与这家店只是一街之隔。因其便利,我们常在课余来访,喝些咖啡提神。更多时候喝酒。我偏爱伏特加汤力,他则纯饮杜松子酒。酒到酣处,他便请店长取下墙上那把蓝色的吉他,弹唱些惨不忍闻的歌曲。弹唱已毕,我们便借着醉意,谈论量子力学,相声理论,喜欢的女孩子,村上春树与猫。

本科毕业以后,他去了国外读博,我则留在学校读研。因为再没交到这样的朋友,咖啡厅我也少去了。这次他来拜访,我特意选在这家店为他接风。不想时过境迁,这里换了老板,店面重新装修,服务生也都成了新面孔。因为本科时在这家店多有中二之语,我是如苏大胡子一般,“辄自喜渐不为人识”。他却因为回忆之地不复存在而多有伤感,于是向我发了文初的那一堆牢骚。

“像我们这样在咖啡厅里坐着,说一番矫情的话,倒是和村上的小说很像。”我见他陷入沉默,便挑起新的话题,“那时候我们都喜欢他的小说,甚至要学他去开一家酒吧。现在看来,那些小说里净是青春期的无病呻吟。文字倒是优美,只是毫无内容。”

“村上的小说矫情,这我同意。”他啜了一口杜松子酒,说道,“可是那时候的我们也矫情哇。这才叫一拍即合。年轻的时候精力旺盛,闲暇时间多,人生的方向也还没确定。有天真的梦想,有心仪的女孩,都是求而不得的。这些闲情加上因为羞涩而做的矫饰,可不就成了矫情嘛。那时候人人网上有篇文章,说矫情就是CCD。Cockcraving disorder,翻译过来就是欠操。这我也同意。年轻的时候都是我们去操别人,哪有别人操我们的道理。现在呢?就说我吧,读了博士,订了婚,日子越来越稳定。可是稳定就是好的么?读博士你得每天加班吧,就没时间无病呻吟了。订了婚你就不能追求别的女孩吧,缺少抒情的对象,也就没动力写诗写散文了。这么着,原先的才气和英气也就渐渐散尽。也用不着别人操我们,稳定的日子就把我们给操了。用王小波的话讲,生活就是个缓慢被锤骟的过程。人一天天老下去,奢望也一天天消失。回头想想,年轻时和现在,简直就像两段不同的人生一样。”

他饮尽杯中的杜松子酒,召唤服务生再来一份。我默默地看着他,思考着他所说的话。那些话我也曾想过。然而多虑无用,只是徒增烦恼,渐渐的也就不想了。现在这番思绪经他提起,使我的心中又翻腾起来。我很想说些什么,但终于没有说出,只是小口地啜着我的酒,并和他一起望着服务生打开一瓶添加利,倒入带冰的杯子里。

“其实我最近有在读村上。”他突然开口说道,“算是一时兴起吧。回国以后,站在自家的书柜前,偶然地看到那本《旋转木马鏖战记》,便拿下来翻阅。你还记得吧,那时候我们以这本书里的故事为蓝本拍了微电影。粗糙的很。结果除了我们小圈子里的人,几乎没人看过。”

我点头表示记得。

“我随手翻开一页,正是《游泳池畔》那篇。”他继续说道,“这篇我本科时其实不太喜欢。给人生设立一个分水岭的想法太过算计,太过——悲伤。”他仔细地斟酌着词句,“那时候我还年轻,还想要随性的过一辈子,自然对这种想法很是排斥。可是现在不一样了。我还没过二十五岁,却觉得已经到了分水岭的彼端。那些散文和诗歌,暧昧和揣测,那些在水一方的伊人,缱绻襟期的难舍,都已经死去了。如潮起潮落,如风吹过的麦浪。”

说到这里,他的眼眶有些湿润。适逢服务生送上杜松子酒。他道了谢,把杯子放在一旁,又拿起身边的背包,拉开侧兜,从里面拿出一枚书签,放在桌上。那枚书签呈圆角矩形,上面画着旋转木马的图案。

“这是我在那本书里发现的。当时它藏在最后一页,我准备把书放回架子时,它才掉出来。”他把书签翻到背面,“这上面有咱们学校书店的图章,可我从来没去过那家书店。想来,这书签是别人送我的罢。”他又指了指书签的中部,“你看,这里还画着个小小的桃心呢。”

“所以是暗恋你的女生送你的咯。”我揶揄道。

“可能是吧。我一点都不记得了。”他苦笑道,“我模糊地记得,在我们拍微电影的时候,剧组里有人送给我这个书签,可是我真的不记得是谁送的了。只是觉得,看到这枚书签时,内心不禁一阵悸动。这是来自分水岭彼端的余波罢。书签的主人,也许是我曾喜欢过的女生,也许她也曾喜欢过我。但这份心意在当时未能表露,现在也就成为永久的悬案了。”

“我可以帮你问问当时的同学,看看谁还记得这事。”我说。

“不用啦。”他拿起杜松子酒,一口饮尽,而后颤抖了一阵,说道,“就像我刚才说的,这是分水岭彼端的物件,它所代表的人和事早已故去。这枚书签的主人,想必也过了自己的分水岭,开始了一段新的人生。我又何必打搅呢。我们都像约翰·长者一样,随着时间的洪流飘来飘去,遇到一片陆地,就暂时歇脚。又一波浪潮来了,我们就再次启程,不再回头。开始也许有些伤感,后来也就习惯了。”

他望着杯子里的冰块出了一阵神。我没有说话。劝人从来不是我的强项。何况这种时候,倾听本身胜过任何话语。

“我现在开始劝自己相信日本人的‘一期一会’那一套。”他终于望向我,开口道,“世事无常。珍惜当下之类的说法,无非是执念于雪泥鸿爪,毫无意义。还不如像死亡诗社里说的‘Carpe diem’,及时行乐,享受当下。咱俩今天在这里喝酒聊天,尽兴而归。日后想起来,大约记得喝了一场好酒,抑或根本不记得了,又有什么关系呢?不过,有的时候,我也会想,这样是不是太薄情了。”

“也许你是对的。”我望着他的脸说道,“过去的事情,就算我们想努力抓住,也只剩下一些遗迹。像你说的,专注于享受当下的日子,这没什么不好的。”

他点点头,不再说什么。我们又喝了几轮酒,结了帐,踉跄着往学校走,去看那些“分水岭彼端的物件”。

两天之后,我送他去机场,并看着他的飞机离开我的城市。我们没有说再见。因为我们也许还会再相见,也许不会。更重要的是,不管他说了矫情的话语,做了多少一期一会的自我安慰,有一点是不会变的。正如法国的谚语里记载,又被钱德勒借他的硬派侦探强调过的:说一声再见,就是死去一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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