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敬博尔赫斯,也许还有卡夫卡和王小波 [1]
这是一个普通的下午,我在公司参观一种先进的实验方法。因为走的匆忙,没带实验服,我就从衣架上随便拿了一件穿上。几分钟后,该实验服的主人,我的同事Jake来了。我看着他,面带抱歉,说道:“不好意思,我拿了你的衣服。”
Jake看着我左侧胸口。那里有个巨大的黑色方块,其上绣着他花体的名字,气势惊人。我也看着Jake,心里明白他正在思考如何说出一句美式社交中的玩笑话。几秒钟后,他开口了:
“你是Jake吗?”
(不是吧,你就想出了这个……)
我也沉吟几秒,说道:“可以是。”
于是我们哈哈大笑。
在某个平行宇宙中,我不那么注重社交礼仪,而是想当个哲学家。毕竟,如果你给第欧根尼讲个美式笑话,他可能会从桶里出来,把你打死,用桶碾平,然后把你的残渣铲起来,扔到桶底。
于是,那个宇宙的我说道:“Jake,你知不知道,你刚刚提了一个很深刻的问题。”
Jake看着我,一脸懵逼。
“我是Jake吗?我是王二吗?是什么使得我是我,而不是别人?”
Jake看着更迷惑了。
“我是我吗?我对此的看法是,兢兢业业,有所作为的那个人是王二。而我只是住在他身体里的一个游魂,就像奇洛教授后脑勺上粘的伏地魔。我喜欢诗词、历史、电玩、黑胶、东坡的散文、绿日的摇滚、1920年的摇摆乐、1973年的弹子球、午后骤雨前的泥土味、初雪落在身上融化的感觉,如是种种在现代社会显得有点蠢的事。王二也喜欢这些,却用它们高谈阔论,满足自己的虚荣心。很多次,我对王二的行为感到厌倦,试着摆脱他,沉湎于精巧的文字音韵,或在幻之大陆的一场场冒险。可他总能把我拉回正轨。我是个游吟诗人,而王二是个公司雇员。从经济学的角度,后者比前者对社会贡献更大。从心理学的角度,前者兴许比后者更利于健康。But we wouldn’t know and we wouldn’t care.”
在我说话的时候,Jake缓慢地向他的座位移动,一只手在背后,似乎随时要抓起电话,打给门卫。趁我喘气的间隙,Jake说道:
“Wang,你确定你还好吗?”
我笑着摇摇头,向前进了两步(Jake更加畏缩了),开口道:
“罗杰·彭罗斯和很多别的研究者都认为,人的意识不过是神经元大量运动在统计学上的体现。《哥德尔·埃舍尔·巴赫》里也提过,自我是不可定义的。那么,是什么决定了我是我?是实验服上的花体字?是你大脑中储存的名为王二的形象?是工资单和社保号?还是别的什么?”
“Wang,我觉得你需要医生或者心理疏导。”
而我决定无视他,继续陈述:
“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,我可以是我自己,也可以是这个世界中的任一事物。我可以生活在此时此地,也可以在半人马座阿尔法星和当地的小怪物们喝茶聊天。事实上,我也不知道站在这里,和你对话的是谁或什么。我是阿尔法和欧米茄,是从遥远的过去到渺茫的未来间的一整段时空。当我们的智人祖先第一次仰望星空时,我就存在了。而当我的肉体终于消亡,连组成我的最后一个质子都衰变时,我仍不会逝去。事实上,Jake,站在那里的你,也不一定是你。你可能只是某篇短文里的GB2312编码。你的存在本身,只是因为某个公司职员一时兴起,想通过写作度过漫漫长夜。”
Jake似乎觉得给这么一大堆东西进行心理疏导不太可行。他下定决心抓起电话,按下911。
正在此时,某种神秘的力量路过这个宇宙,投过惊鸿一瞥。那一刻便是永恒。时间静止了,空间被压缩成一个点,有如开天辟地。Jake感到自己有幸目睹了世界诞生的一刻。等那感觉结束,站在他面前的,已是一位僧人。
那人看着Jake,岁月静好,宝相庄严。他缓缓开口,念道:
“金鸭香销锦绣帷,笙歌丛里醉扶归。少年一段风流事,只许佳人独自知。”
吟罢,他脱下实验服,抛在一旁,推开门扬长而去。只余Jake口茄目瞠,面如土色。
[1] 这句话的意思是,本文是对《博尔赫斯和我》、《变形记》、《万寿寺》这些名作的拙劣模仿,且纯属虚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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