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幕 畅销书作家和公司合伙人大抵相近
匹兹堡的天气像一位反复无常的情人,时而温柔地拥抱着城市,时而又将嫉妒的暴雨倾泻而下。俄亥俄河的两条支流勾勒出了一幅阴霾的画卷。尤其是在夏季,骤雨的到来往往毫无预兆。先是空气中冒出一股土腥味。下一秒,豆粒大小的雨点如同子弹般打在脸上,还带着一丝酸涩。一股无形的激流扫过街道,行人匆忙躲进商店门廊,寻求短暂的避难。
我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。因为出门从不带伞,我只好狼狈地冲进最近的一家店铺。这是城内最好的法式点心店。食材颇为正宗,咖啡的味道也无可挑剔。除了停车位少得让人头疼,没有别的缺点。我水雾腾腾地冲进店中,摘下眼镜,把雨滴甩到地上,顺手擦了擦头发。然后排在和我一样湿漉漉的五个人后面,盘算着来杯咖啡。
排在最前面的那位,是店员最不耐烦的一类顾客。”先生,您想点什么?” 店员礼貌地询问。
“让我想想……” 他沉吟片刻,”嗯,这个吧。不对,不是这个,左边那个。” 他来回比划着, “你们有哪些蜜饯?” 他又问道,”啊,还是算了,我怕发胖。法棍给我来一根。”
店员转身去拿法棍,我清楚地看到他在翻白眼。百无聊赖中,我将目光投向房间另一侧的桌子。就在这时,我看到了玛姬。
和学生时代相比,她几乎一点都没变。橄榄色的皮肤。因为经常运动,身材匀称而苗条,透着健康的光泽。直黑的头发自然地披在肩上,棕色的眼睛闪闪发光,眉毛微微上翘,五官线条清晰而柔和。唯一的不同是她的着装。过去,她喜欢宽松的帽衫和牛仔裤,而现在则穿着合身的衬衫和西装裤,一副职业女性的打扮。在她的座位旁边靠着一把雨伞,黑色的伞面上绣着细致的银色花纹。手柄处还镶嵌着一颗蓝宝石。她的桌面上,白瓷杯子里盛着茶色的液体,淡淡的玫瑰花香扩散开来。
我决定放弃咖啡,走向她的桌子。“你好,请问可以坐在这儿吗?”
“不好意思,这里有人了。”她随口答道,然后抬起头,惊讶地说道:“雷欧?你怎么在这儿?”
“我来避雨。”我指了指身上的水渍,“如果你想问我为什么在匹兹堡,大概两年前我搬到这边住了。”
“我也在这儿住。”她拉开对面的椅子,示意我坐下,“天呐,我们得有六年没见了吧?”
“六年半。”我欠身坐下,“你在这附近上班吗?”
“嗯,就在市集广场那边,有个信托基金。”她撇撇嘴,脸上流过一些复杂的情绪,“你呢?”
“我最近在写作,小说一类的。”
“你是小说家?”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光采。
“算不上‘家’。”我有些尴尬,“毕业后,我先是给报社写新闻。后来,我觉得自己应该做个更诚实的人。所以现在只写虚构作品了。有部侦探小说正在成稿,还没有问世。”
“希望有机会拜读。”她露出礼貌的微笑。
我们就着话头,聊了一些作家和基金经理的心得。最后我们达成共识,即二者对当今的社会都没什么贡献。在道德水准方面,畅销书作家和公司合伙人大抵相近。随后我们谈起大学时代。那时我们都在比较文学专业,也都对英国文学情有独钟。她一心想去芝加哥大学的英语系进修,我则迅速厌倦了文学,把兴趣转向新闻学。而现在呢,我们聚在新英格兰区这座阴霾的小城,做着自己20岁时从未想过的工作。可说起来,谁又不是这样呢。
这时排队的人少了很多。我忙去柜台叫了杯咖啡,又坐回玛姬对面。这时,她已拿起雨伞,抱歉地说她得赶回公司了。我们交换了电话,她又递给我一张名片。纸质厚重而挺括,表面有一层淡淡的哑光。我在上衣内兜摸索良久,终于找到一张寒酸得多的名片。所幸刚从编辑那里回来,不然怕是要两手空空。
“希望有机会再见。”她棕色的眼睛对上了我的,“尽管没有什么能够重现,鲜花和青草中的荣耀流年。”
“我们并不为此悲伤,而是继续探寻。”我回道。
她温和地一笑,在水雾中走出了画卷。
一周后的晚上,我正把邮箱里的报纸和广告扔进可回收垃圾桶,一封信掉了出来。上面有火漆封的印章,和我所在的中产阶级社区格格不入。我拿着信回到厨房,用餐刀撬下火漆,取出信纸。那是玛姬的笔迹。她邀请我周日和她及家人共进晚餐。
第二幕 那时候我们杀的人比现在多
玛姬的房子颇为难找。在谷歌地图的指引下,我沿着华盛顿山蜿蜒的道路上行,穿过一大片林子,终于看到一个木牌,上面写着“私人领地,禁止闯入”。我驱车越过牌子,又在土路上颠簸了好一阵,一座豪宅在林荫中显露出来。我顺着车窗望去,外面下起了小雨。雨滴并不可见,只是树叶簌簌地跳动着。我在路边停了车,沿着石制的台阶走向大门,拉下门铃。
开门的是个墨西哥人。“Buenas noches, amigo.”他微微欠身,“恭候多时了。”
我随着他走进屋内,穿过挑高夸张的玄关(从地面看不清屋顶),进入客厅。玛姬夫妇正等着我。
男人向前一步,伸出右手,露出职业性的微笑:“亚历克斯·哈里森。叫我亚历克斯就好。”
这是一位年逾五旬的白人。头发有些斑驳,发际线也开始后移。岁月的痕迹刻在他的额头和眼角。灰色眼睛,大鼻子,圆脸,面色偏红,看来心脏和脾气一样糟糕。他穿着一件短袖夏威夷衬衫,下身是卡其裤,露出船锚花纹的袜子。玛姬今天则恢复了休闲的装扮,穿着大号的T恤配牛仔裤。客厅的一角有架木制的唱片机,黄铜的喇叭播放着亨德尔的《弥赛亚》。
我们在沙发上就坐,墨西哥人适时地走来,端上三杯红茶。玛姬说他叫小奇(Chiqui),是她的家人推荐来的。我们接着寒暄了一阵。哈里森开始滔滔不绝地谈起他的职业。我就这样度过了煎熬的二十分钟,完整地了解了铝的开采、冶炼、成型、和回收。我得知了这种回收率在90%以上的材料多么贴近当今的ESG风向,以及所有人都应该用铝瓶代替塑料瓶喝水,等等,等等。中间夹杂着一些美式笑话。其无聊程度,即使是大选期间的喜剧中心员工也要自愧不如。一个例子如下:
“你知道的,我们近期最大的客户就是军方。毕竟到处都不太平。”哈里森冲我挤挤眼,“当然,我不能告诉你太多细节。不然我之后还得把你干掉,哈哈哈。”
“哈哈。”我敷衍地笑道。
最后,哈里森总结道,2010年以前是黄金时代。那时候我们杀的人比现在多,生意也好做。近十年的日子不大好过。考虑到接下来我们会杀更多人,可以预见生意即将好转。
小奇适时地打断了他的话头:“先生,晚饭好了。”
我用看救星的眼神向他点点头,跟随他来到餐厅。晚宴不算丰盛,但是很精致。开胃菜是烟熏三文鱼塔。上面一层薄脆面包片,点缀细致的莳萝和柠檬奶油酱,搭配爽口的香槟。又有芝麻菜和无花果沙拉,配上蓝纹奶酪碎、焦糖核桃,淋上一点香醋酱。主菜是红酒炖羊肩,配烟熏土豆泥和蒜香芦笋。小奇打开一瓶年份波尔多。我对这酒一无所知,只能凭标签和杯中的颜色想象它的身价。啜了一口,只觉酒体饱满,余韵悠长。不过,我的个性大概永远不会变成“wine person”。果味的IPA才是我的最爱。
餐后,小奇端上柠檬马斯卡彭蛋糕。玛姬浅尝辄止,抬手要了咖啡。我对咖啡过敏,只好说声抱歉。
“侦探小说家不喝咖啡,这倒是不常见。”哈里森揶揄地说道。
“据我所知,小说里的侦探都爱喝咖啡,作者却不一定。”我礼貌地微笑道,“阿加莎·克里斯蒂就更喜欢饮茶。何况,我也算不上小说家。刚刚入门罢了。”
“好吧,‘小说家先生’。”哈里森拿起餐布揩了揩鼻子,“对晚餐可满意?”
“十分。”我真诚地赞扬道,“这些都是府上的厨师做的?”
“是的。”哈里森道,“不过他们只有工作日才来。到了周末,小奇就随便弄些冷餐。我们也是精打细算。就像刚才说的,最近生意不太好。”
我做出理解的样子点点头。毕竟,我在报社有固定收入的那几年也请不起厨师。
“既然咖啡不合胃口,要不要来杯威士忌?”哈里森向小奇伸出一根手指示意,“我这儿有没开封的山崎雪莉桶,2012版。刚上市时,我还看不上日本威士忌——东洋人能酿出什么好酒?后来有朋友推荐,我才去买了一瓶,经销商可是狠狠宰了我一笔。”
“少喝点酒,对你心脏不好。”玛姬在一旁劝道。
“我没有征求你的意见。”哈里森瞥她一眼,又转过脸笑着看我。“怎么样?就来一小杯。前几天刚入手了大卫杜夫,正好一起享用。”
玛姬的笑容凝滞在最后一个音节上。
小奇从柜子里取出山崎,哈里森为我斟上半杯。我把杯子捧在手心,轻轻晃动。熟成的果香和橡木气息扑面而来,酒液的琥珀色在灯光下折射出微微的红晕。
“怎么样?“哈里森微微前倾,一边小口啜饮着威士忌,一边目光审视地看着我。
我尝了一口,巧克力坚果、蜂蜜和香料的味道在舌尖绽放,接着是一股温热的力量在喉咙间滑落。“很不错。”我诚恳地说道,“虽然我不常喝,但它确实够绵柔,余味也很有层次。”
“是吧?”哈里森露出得意的笑容,“日本人终于弄明白了什么叫好酒。”
随后,他推过一只装着几根大卫杜夫的盒子。我瞥了一眼外包装,指尖在盒盖上轻敲了两下,摇了摇头。
“谢谢,不过我不抽雪茄。”我礼貌地拒绝。
“嗯,没关系。”哈里森不以为意地耸耸肩,自顾自地点燃一根雪茄。烟雾在昏黄的灯光中缓缓漂浮。玛姬坐在一旁,沉默不语。她的眼神飘向窗外的夜色。
哈里森靠在椅背上,用力吐出一口烟。“不过,总有一天你得试试看——有些人抽第一口就上瘾。”
“我更喜欢保持清醒。”我笑着应道。
哈里森抬手在空中晃了晃,仿佛在赶走弥散的烟雾,然后用那双敏锐的眼睛重新打量我。
“好酒配好物。”他说,“我这儿还有一些稀有的藏品。你感兴趣的话,我可以带你去看看。”
“哈里森——”玛姬低声说道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抗拒。
“放松,玛姬。”他头也不回地摆摆手,语气里透出一股不耐烦,“我的珍藏可不是天天有人能参观的。我觉得我们的‘小说家先生’一定会有兴趣。”
“恭敬不如从命。“我回应道。
哈里森得意地一笑,将酒杯搁在桌上,拍了拍我的肩膀:“跟我来吧,不会让你失望的。”
他起身时,玛姬放下咖啡杯,张了张嘴像是要说什么,但最终只是叹了口气。她的手指无意识地在杯沿上滑动。
“你不会介意走点楼梯吧?”哈里森走向地下室的入口,回头看了我一眼,嘴角挂着神秘的笑容。“真正值得收藏的东西,从来不会放在显眼的地方。”
间幕
“坦率地讲,文字还不错,剧情有点老套了。”伊放下稿纸,对我说道。
“愿闻其详。”我拿起茶壶,斟满两个杯子。
伊是我上学时的同班。毕业后就久未见了,只通过手机联系。最近正逢假期,伊提议来我家看看。我欣然应允。不过,我居住的镇子颇小,这一天又逢大雨,我们只能百无聊赖地在家呆着。我没有看电视的习惯,伊又不玩桌游。在一通翻箱倒柜后,伊发现了我蒙尘已久的小说手稿,便决定当一回批评家。
“怎么说呢,我能看出你在试着摆脱常用的文风。就是特别像村上春树那种。”伊开始了品评,“你写小说的时候大概在读钱德勒的作品。这个咖啡馆的开头就特别钱德勒。但是写到第二幕的时候,村上的味道就出来了。”
“或者说是林少华的味道。”我笑道。
“的确。”伊拿起茶杯,“人物设定也很村上。主角是单身男性,中产阶级,从事不寻常的职业,喜欢酒和黑胶。啊不对,黑胶是哈里森家的。”
“之后主角也会放黑胶的。”我笑道,“当然咯,品味会和哈里森大有不同。听爵士或者前卫摇滚之类的。”
“说到哈里森,这个人算是白人老钱刻板印象的集大成者了。”伊的嘴角微微上扬,“住在山顶的大房子里,有个墨西哥仆人,从事婴儿潮世代的常见职业,歧视女性和外国人,还把老婆当作trophy wife。总之,是个彻底的asshole。我看这个人活不过第四幕。”
“非常精确。”我苦笑道,“我准备让他在第三幕结尾死掉。”
“所以我说剧情老套。”伊看着我的眼睛道,“一个插满flag的白人老钱死了。他的妻子被怀疑,然后因为和主角有旧,暂时摆脱嫌疑。然后她和主角重温旧梦之类的。这完全是硬汉侦探小说的套路。唯一的不同,就是主角不是硬汉,他像是从《旋转木马鏖战记》或者《刺杀骑士团长》里走出来的。”
我点点头,开始聚精会神地研究桌上的香薰蜡烛。伊精准地让我破防了。
“话说回来,我一直不太喜欢村上风格的主角。”伊继续着攻势,“他所标榜的,无非是后现代的中产阶级。古典的中产总是试着像贵族靠拢,于是他们弹钢琴、打猎、酿酒,拙劣地模仿上流社会。后现代中产阶级则不屑于这样干。他们发明了新的宗教:前卫摇滚、黑胶唱片、手工肥皂,还有香薰蜡烛。”伊看了看桌面,“但是,这两种人没有什么本质区别,都是通过物欲来标榜自己与无产者的不同,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。他们最大的恐慌就是自己的生活本身。”
“《搏击俱乐部》。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。”我插嘴道,“你说的道理都很正确,可是在高度原子化的今日,他们又有什么别的可以倚靠呢?我们都是生活在泡沫里的人,靠着水膜上色彩斑斓的倒影过活。我们当然知道水膜是脆弱的,倒影是虚幻的,泡沫是空洞的,就像我们的内心一样。可我们又能怎么办呢?”
伊陷入了沉默。少顷,她说道:“你有喜欢的人吗?”
我望向她的眼睛,也沉默了片刻,而后说道:“或许是一个人,或许是她旧日的影子。”
“说说看。”她来了兴致。
“欲买桂花同载酒,终不似,少年游。”我踌躇着说道,“我喜欢的,可能是青春的时光,和对故人的回忆。那些相处在我心中层层叠叠地折射,又经了时间的陈酿,可能早就不似当初的伊人,亦不似现在的伊人。她变成了一种感觉,一些幻梦中的片段,带着酸涩的气味。”
“真玄妙。”她转了转眼珠,“听起来,你是个自恋狂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你沉湎在对过去的怀忆中。说到底,你喜欢的是你自己的年少时光。但就像你说的,那些不过是幻梦而已。”她的表情严肃起来,“要爱当下的人,而非过去的人。具体的人,而非抽象的人。这样才能实实在在地把内心填充起来。”
我拿起茶杯,战术性地喝了口水:“有道理,我会试试的。”
伊叹了口气,拍了拍我的肩膀:“这两天我们也没什么事干,你就继续写小说吧。”
“说实话,我有点卡文了。”我再次苦笑道,“不然也不会把手稿放在抽屉里吃灰。我的创作理念是先把舞台搭好,再把人物小传写出来,然后放任他们在台上演出。但是就像你说的,这次的情节有些老套了。你都能看出哈里森下一幕要死掉,这就很难写得有趣了。”
“那倒未必。”她双手撑住下巴,眯起眼睛,“《星球大战前传》上映时,观众都知道阿纳金会变成黑武士,但他们照样好奇主角堕落的过程。这就是俄狄浦斯式悲剧独有的魅力。何况,所有的悲剧,在阅读第二次的时候,就都是俄狄浦斯式的悲剧了。《巴黎圣母院》这本小说,我读了不下十遍,每次都会在结尾获得同样的震撼。”
“我怕是没有雨果的功力。”我推辞道。
“不试试怎么知道?”她的表情多了几分玩味,“何况,还有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支持你写下去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我想看。”
随后,她走向厨房。光脚在地板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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